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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文化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字体: 】【时间:17-03-23】【来源:广元市文化馆】【阅读:30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已于3月1日起施行。

 3月22日上午,广元市文化馆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行了学习。会上李天刚书记说《保障法》的施行,是我国文化领域的一个里程碑,它的实施,有效的保障了公共文化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对全民文明素质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学习,明确了今后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及在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管理、提供、保障中的职责,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和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

(责任编辑: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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