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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四川省文化馆关于档案资料智能整理柜系统建设项目的公告
【字体: 】【时间:16-08-12】【来源:省文化馆】【阅读:1079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四川省文化馆档案资料智能整理柜系统建设项目进行采购,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及透明的原则,采取公开比选,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有效复印件,且经营年限须在2年以上(以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2、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3、提供三项以上业绩证明及相关案例资料;

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审核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鲜章。
  二、供应商提交规定资料时间及地点
  1、提交规定资料的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25日前将资质证明材料密封后提交至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路4号四川省文化馆601行政办公室,并领取邀请比选的文件。

2、联系人及电话:李征  028-87784305

 

                             

四川省文化馆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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