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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传统民间舞蹈浅析
【字体: 】【时间:12-05-17】【来源:易国璋】【阅读:7426】
   

    舞蹈起源于人类求生存、求发展中的劳动实践和其他多种生活实践,以及图腾崇拜、巫术宗教、祭祀活动和表现自身情感思想内在冲动的需要。它是于三度空间中以身体为语言作心智交流的人体运动表达艺术,它可分为生活舞蹈和艺术舞蹈两大类,生活舞蹈是人们为自己的生活需要而进行的舞蹈活动;艺术舞蹈则是为了表演给观众欣赏的舞蹈,民间舞蹈理当属于前一类了。它起源于人类劳动生活,是由老百姓自创自演,表现一个民族或地区的文化传统、生活习俗、生产方式及人们精神风貌的群众性舞蹈活动。民间舞蹈多为载歌载舞的形式,动作千姿百态,各具民族及地方特色,其表现内容有古代原始社会的狩猎生活、战争经历、图腾信仰及生殖崇拜,也有现实生活中人们表达情绪、情感的活动,有的则渗透了各种民俗、祭祀、礼仪活动的遗风。

    民间舞蹈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浓郁的地方特色,是中华民族艺术宝库中的璀璨明珠,它不仅历史悠久、题材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而且数量众多。就其历史发展及现状而言,又可分为传统民间舞蹈和现代民间舞蹈,本文涉及的均为传统民间舞蹈,即历史上流传下来的,具有固定舞蹈程式、动作术语,在农村院坝晒场,以自娱娱人为主的民间舞蹈。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泸州,悠久的历史和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其境内积淀了丰厚的民间文化资源,其中民间舞蹈资源十分丰富,但由于这些民间舞蹈多产生于远古狩猎和农耕社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演化,它们所依附的生活、生产方式、生存习惯的逐渐消失,特别是现代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强势推进,许多民间舞蹈急剧消失,现存的也相当式微或处于濒危状态。现在还可以看到的仅有“花灯舞”、“莲抢舞”、“花船舞”、“苗族芦笙舞”、“苗族踩山舞”、“苗族祭祀鼓舞”以及各色“狮舞”和“龙舞”等。

    泸州的“花灯舞”分布较为广泛,主要有:“古蔺花灯”、泸县得胜“仁和花灯”、泸县“潮河幺姑灯”、纳溪“新乐牛牛灯”等,其中保存传承较好,影响较大的当数“古蔺花灯”。

    “古蔺花灯”民间俗称“扭扭灯”,从清光绪三十三年《续修叙永、永宁厅县合志.民风》中记载,古蔺花灯在清代已十分盛行,每个花灯班子少至七、八人,多至十数人,均由民间艺人和爱好花灯表演的村民组成,其活动一般是从每年正月初二“起灯”,灯班在第一场表演的人家进行参神、辞神的仪式后,便开始走村串户,唱春灯、贺新年,喜庆活动一直延续到正月十五重新回到第一场表演的人家举行“罢灯”仪式结束。

    古蔺花灯表演有相对固定的主要角色:唐二、幺妹、打岔老者。唐二诙谐活泼、幺妹灵巧秀美、打岔老者憨态浑厚,人物形象相得益彰,边跳边唱,融歌舞于一体,表演程式简洁明快、兼之表演中不时插科打诨,朴实中显逗乐、活泼中显浑厚,具有“要逗要笑、要打要闹、要扭要拽、要唱要跳”等多姿多彩的表演风格。表演内容始终围绕“贺年祝福、赞勤斥懒、传播公理公德、以及山区男女之间纯真的爱情”的主题,涉猎生活的方方面面,充满浓烈的生产生活喜庆气氛和乡土气息。

    “古蔺花灯”舞蹈造型优美,唐二屈膝、半蹲、扭腰、挺骻,舞动时神态得意、摇头晃脑、滑稽可爱;幺妹舞动时充分展示出女性的端庄、秀美、轻灵,二人在表演中有许多双人造型,如“犀牛望月”、“鸳鸯展翅”、“膝上栽花”、“盘根错节”、“观音坐莲台”等,具有很高的舞蹈艺术价值和较高的艺术观赏性。

    近年来,地方文艺工作者发掘提炼古蔺花灯的艺术元素,编创出了不少花灯歌舞节目,如《闹元宵》、《点红稗》、《赶灯》等数十件文艺作品先后参加省市文艺演出和第二届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开幕式表演,并亮相中央电视台,获得广大观众好评,已于2006年列入四川省非遗名录。

    而泸县得胜仁和花灯、泸县潮河幺姑灯、纳溪新乐牛牛灯等花灯舞,均属亦歌亦舞的群体民间舞蹈,其特色显然没有古蔺花灯浓厚,但也各具特色。目前,都先后列入了省市级非遗名录。

    “莲抢舞”又名“柳连柳”、“莲花闹”、“莲萧”、“肉莲花”等,主要分布在泸县、合江、纳溪等地,尤以“百和莲枪”著名。

    据《泸县志》记载,百和镇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自宋朝以来,人烟稀少,土地贫瘠,无人耕种,少为人住,湖广移民迁此定居,但多为游走乞讨者,乞讨者于乞讨时带饭碗和打狗棒以防恶狗。打狗棒均为普通竹棍,无固定样式,易寻耐用。但至明末清初,打狗棒逐渐演变成两端挂铜钱的简易“连抢”,乞讨时配以唱腔和唱词,用连抢两端所挂铜钱抖动的“哗哗”声作节奏,先“载歌载舞”一番,愉悦讨好主人后,再行乞讨,增强施舍效果,后来这种形式得以保留和流传,并经民间艺人吸收改造,注入民歌、小调等多种艺术形式的精髓,逐渐演变成民间艺人表演的一种固定歌舞形式。表演时用右手握莲抢中部,左手配舞,其基本舞蹈套路为:击打肩背腰及四肢关节部位,节奏为四、六、八、十、十二击,构成舞、击、跳、的连续动作。有前后、左右多种打法,并依据步伐变化形成“井”字形、 “十”字形、“8”字形、“龙”形、“人”字形等阵式与构图。“莲抢”既可以一人独舞、也可以数人或数十人群舞,以莲抢的击打变化为灵魂,配以唱腔唱词和音乐伴奏,气势恢宏、生动有趣、诙谐幽默,为老百姓所喜爱。

    而合江白鹿镇的“肉莲花”,是莲抢舞中一个非常有趣的变种,相传起源于明清时代人们在劳作之余的娱乐活动。人们在紧张的劳动间隙中,光着上身在空地上模仿莲枪的表演动作,唱起打“莲枪”的音律,边跳边用双手在上身拍打。大家觉得很快乐,纷纷忘却疲劳跟着唱起来、跳起来。后来,人们便用这种方式进行娱乐,逐渐发展成为在喜庆活动中表演。乡民便将这种光着上身裸体表演拍打动作称之为“肉莲花”。肉莲花的表演者一般为男性,表演时的唱腔音律与“莲枪”极其相似。表演时无论是霜天雪地,演员都要裸着上身,只穿一条裤叉,边跳边唱边用双手在两肩膀、膝盖、腰部拍打,发出的“叭叭”之声作为音律的节拍,有时还穿插几个武术动作,以提高其观赏性。表演的人既要唱腔好,又要脚步灵,打得要有规律,拍打之声响亮而清脆。唱词从生活中来,表演者常在现场获取几个细节,或取自当地的一些乡间新闻,随编随唱,煞是有趣。20071月,合江县政府已将白鹿肉莲花公布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花船舞”,亦称 “划旱船”,主要模拟水乡百姓的生活状态,内容多反映姑娘相亲、赶场,小媳妇回娘家拜年等。据《太平广记》载,早在唐代民间舞蹈中就有此种表演形式,距今已有一千三百多年历史,当时称为“陆地行舟、“旱龙船 泸州的“花船舞”,相传是由长三角地区的“下江人”传入,主要流传分布在长江和永宁河两岸,比较有名的当数“蓝田花船”和“合面花船”。

     “花船舞一般由幺妹和艄翁二人表演,有时为增加幽默和滑稽效果,增添“疯婆”和“癫汉”,一前一后逗闹呼应。

     “花船舞”的主要道具为“花船”,由竹架扎结而成,用五彩色纸裱糊和五彩绸绫扎成锦团花簇,予以装饰。船的造型与江中捕鱼摆渡的“梭子船“”或“筏子船”基本相似,船身造型优美,船体长约六七尺,宽约二三尺,头尾上卷高翘,中间为楼阁式船蓬,糊以彩色绫缎。蓬顶四角拱翘,各悬挂2至四个红纱灯,前面有彩门,其余三面为花格窗。船体下部围以船裙,船裙上刺绣或绘有水波浪纹、鱼虾、水草等图案,蔚为美观。

    “花船舞”的基本舞步有:“行船步”、“迎浪步”“十字浪步”“鲤鱼翻身”等,“荡”与“逗”是“花船舞”表演的主要特点,表演者的一举一动始终呈现船在水中的晃动感,体现喜悦情景,而“逗”则是通过“癫汉”与“疯婆”一颠一跛的挑逗,诙虐和谐。表演时前面由唢呐演奏队和“水牌”开道、四周由各种水族簇拥兴风作浪,艄翁在船前划桨领道,边唱边舞,其余角色密切配合形成一个表演方队,演唱的腔调相对固定,唱词则可随机应变,俗称“见子打子”,以增强演员与现场观众的交流与互动,使表演场面更加欢快活泼。

    泸州的汉族民间舞蹈除以上所述之外,还有大家都非常熟悉的“狮舞”和“龙舞”,生存状态相对较好,其中《玄滩狮舞》、《纳溪搬打狮子》,泸县的《雨坛彩龙》、《天心草龍》,叙永的《鱼凫彩龙》都十分有名,笔者已在《龙年、龙乡、话龙舞》一文中介绍。

    泸州的少数民族民间舞蹈,主要分布在南部乌蒙山中的古蔺和叙永两县以及合江的局部地区,以苗族舞蹈为主。其中最具影响的是“苗族芦笙舞”和“苗族踩山舞、“苗族祭祀鼓舞”。

    “苗族芦笙舞”和“苗族踩山舞”主要在苗族同胞一年一度的盛大节日 “踩山节上表演。

    “踩山节在每年的正月十三至十五期间举行,第一天上午的“立花竿”仪式,就是在约定俗成的山坡中央竖起一根系着松柏枝条和鲜花彩旗的花杆,作为“踩山节的标志。立花杆由年长者主持,花杆竖好后,由年长者主持祭拜天地神灵的仪式,然后向族人敬酒祝福,随即锣鼓声,鞭炮声齐鸣,在苗族同胞的欢笑声中,踩山活动拉开序幕。男女老少在悠扬的芦笙音乐中跳起“芦笙和“蹬脚舞”、“牵手舞”、“摆手舞”等苗族踩山舞蹈,一派欢腾的景象。

    “芦笙舞”由芦笙演奏者边吹边舞,有单吹单舞、也有对吹对舞,表演动作多姿多彩,十分奇特,有许多优美的造型,冠以许多优雅的名称,如:“倒栽一根葱”“童子拜观音”、“猴王挑果实”、“倒挂金钩”、“嫦娥奔月”、“拜谢王母”、“雪花盖顶”、“众星捧月”等,花式多样,情趣盎然。

    如“童子拜观音”,吹奏者多为少年小伙,身体作半蹲状,围绕着漂亮的苗家姑娘边吹边跳,同时伸出一只脚作旋转状,左右脚交替更换,逗得苗家姑娘兴起,伴着芦笙蹁跹起舞。难度最大的要数“倒栽一根葱”,吹奏者头着地,脚朝天吹奏,并将身体作三百六十度连续旋转。在苗族男人中,大多能吹奏芦笙,但能蹲吹或倒立者却为数不多,而“蹬脚舞”、“牵手舞”、“摆手舞”则相对较简单,属男女群舞之列,类似藏族的“锅庄”或“旋子”舞,其气氛欢快热烈。

    舞蹈结束之后,老年人在一起喝酒拉家常,谈农活。青年男女一群一对地向树林中或山坡上散去,或对歌、或交流、促进相互之间的了解;也有相怡之人谈情说爱、相互交换腰带或递交定情信物。入夜,山上燃起篝火,人们围绕在篝火旁喝酒谈天,通宵达旦。在踩山活动中,男女青年通过歌与舞的交往,促进心灵沟通,若有产生感情的,回去禀报父母后,再经过苗家特有的婚姻礼数,结成终生伴侣。近年,古蔺箭竹乡在“踩山节”基础上,打造出一种苗家新型旅游活动:“苗族风情节”,吸纳了云贵川三省比邻地区的苗族同胞聚集一起赛歌赛舞,场面空前热烈,既拉动了旅游又有力地推动了苗族歌舞的传承与发展。

    而“苗族祭祀鼓舞”则十分罕见了,在泸州境内只有在叙永县分水镇木格岛地区还残存有此种舞蹈。“嗯铎”是苗族大鼓的统称,既有长腔筒形的,也有短腔扁圆形的,长腔筒形的流行于叙永县赤水河流域一带,鼓框用圆木香樟树掏空而成,两端蒙以牛皮面,皮边四周用竹钉固定,因鼓的规格差异,做法各不相同,木格岛的鼓面直径有50厘米,鼓高73厘米和直径60厘米,鼓高56厘米两种,鼓两侧各设一鼓环,系以鼓绳,演奏时将鼓悬于梁下,双手执棰边击边舞,常与芦笙乐器合奏,击鼓者为合奏指挥,边跳边旋转,并可随意发挥,多用于苗族的丧事,祭祀打鼓的基本节奏有一垂、二垂和三垂鼓,在死人场中打三垂,做斋场中打二垂,迁坟场中打一垂,属于基本节奏型,在打鼓与芦笙舞蹈动作的配合中,鼓打得慢,舞蹈动作就慢,鼓打得快,舞蹈动作就必须加快。苗族牛皮木鼓的存放保管非常讲究,祭祀活动结束,一般都放在苗族长者处保管。特殊情况谁家祭记结束就放于谁处。待到下一次谁用时请人通破,方可使用。在苗寨中只要听到鼓响四面八方都知道×××家有人去逝。在没有死人的情况下谁也不能动鼓,动者犯忌,木格岛苗族的鼓乐常常伴随着舞蹈,它是音乐、舞蹈的完美结合,俗称“鼓舞”,它通过一个个生动的舞蹈动作,再现了木格岛苗族人民生活、劳动的图画,可以由此洞悉木格岛苗族人民的历史发展,有较高的民俗和历史价值。 2009年被列入了四川省非遗名录。

    泸州的民间舞蹈具有一些共同特点:

    自娱性,动作步法比较单纯精炼,易于为广大群众所掌握。在家族,村寨中以言传身授的独特方式继承流传,其表演性质常常和群众性的自娱活动紧密相连。

 即兴性,舞蹈动作姿态的规范性较弱,可变性较强,在大体一致的步伐、动作、节奏、韵律下,不同舞蹈者可做各种即兴的发挥。

 稳定性,由于其常在特定范围内流传,受外界影响甚少,虽在不断变化发展中,但其风格特色相对比较稳定,改变缓慢。

民间歌舞是人类与生俱来,本能的一种艺术形式。这种用肢体姿态来抒发、表达情感、传达生产技能与信息的行为,不同的地域和不同的民族,因生活环境、生产方式和宗教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从内容到形式,从韵律到风格各显异彩。

 这些来自高山、密林、江河湖畔和村庄山野,充满豪情、散发着泥土芬芳的民间歌舞,给我们带来一缕无尽的清新、一种神奇的向往,同时还能从中领略到各民族充满风情的生活与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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