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我馆比选工作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四川省文化馆微信服务平台开发及运营服务项目采购比选会于2016年3月4日14点30分在四川省文化馆7楼会议室举行。
在本次比选会中,参加设计单位分别单独陈述展示相关资质证明、业绩案例、方案报价并现场与评审人员沟通交流,经遴选,成都国翔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方案及报价比较理想,符合实际要求。经参加比选人员和现场监审人员签字同意,根据各评委打分统计结果,决定由参加此次比选的成都国翔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中选候选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7个自然日,即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10日。如对比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真实姓名及签章、公章)形式,于3月10日前向四川省文化馆数字媒体部反映。若无异议,报请馆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后,2日内向中选单位发中选通知书。
联系电话:028—87779837(四川省文化馆数字媒体部)
四川省文化馆
2016年3月4日